成都市2018年定向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6-27 10:12:42   来源:成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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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8年成都市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照上述原则,2018年我市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共97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定于2018年7月3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进行。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务于当日9:00-17:00期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现场办理面试手续,现金交纳面试费用80元。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请出具以下材料:《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并贴本人照片;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所有材料需向招录机关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招考职位的考生,其《报名信息表》由任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关于其任现职的时间及任职年限的证明材料。

2、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3、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还应出具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文件或证书。

优秀工人报考工作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企业人事主管部门、企业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属地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考户籍所在地职位的,其《报名信息表》由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我省各类企业、务工单位)关于考生现为本单位生产经营一线的劳动者(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的证明材料;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还应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出具考生为本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