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8年6月9日(星期六)
(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戴眼镜,以便检查。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本公告由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28—38168059。
请各位考生见此公告后与公务员科联系确认。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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